关于李明诉天津利文运输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裁字[2023]第50396)裁决书的公告天津利文运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保劳人仲裁字[2023]第50396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申请人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工资差额95000元,逾期不支付的,申请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6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