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2023〕9号)(以下简称“入库通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3〕12号)精神,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形成了清远市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拟入库名单,入库金额不等于奖补金额,具体以省下达我市金额为准,公示期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3日,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未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清远市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拟入库项目名单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6日(联系人: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