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要求对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提出新增、删除或调整的建议意见并编制相关支撑材料,可提出新增建议,产业化应用比较成熟,市场应用风险显著降低或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可提出删除建议,产业化应用还不够成熟,市场应用风险仍比较高的产品,可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二、报送要求各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如有修订意见建议,请提交至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汇总,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应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wps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6日(联系人:赵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