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清流县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清工信〔2022〕52号)精神,经工信、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现将拟补助对象(第一批)予以公示:序号拟补助对象拟补助金额(万元)1福建翔丰鳗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50.52福建省帮马物流服务发展有限公司413三明市清龙生态兰花有限公司354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155福建省田家有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6清流县果然有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57福建省苏福茶业有限公司58三明耿道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9福建省方小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10清流双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11福建壹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12三明市清流县菲藏妙商贸有限公司513三明四季鲜河商贸有限公司4.414清流县欧格贸易有限公司4.315福建省千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316清流县逗逗家商贸有限公司417三明思安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718清流县兴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119福建拿吃客食品有限公司2.520福建省农林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4合计210.2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流县财政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备核实,联系电话: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5361361清流县财政局5326352清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流县财政局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