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正向激励项目与奖励补贴标准(一)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管理绩效奖励1.奖励对象全县各类学校及校(园)长(不含电大工作站、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和民办学校,2.奖励类型(1)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管理绩效奖励,县财政每年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2.5万元用于校(园)长学校办学质量绩效奖励,3.奖励办法由县教育局制定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评估细则和考评奖励办法,(四)校(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层教师工作补贴校(园)管理层教师除承担教学任务外,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层工作补贴由县财政核补20万元,增加核定给该校高级教师职称岗位职数1名,二、考评结果运用由县教育局成立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管理与考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评和奖惩兑现,校长和教师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出现以下情形的,学校校长教育教学管理松懈、不作为、慢作为,致使学校教育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位居全县同类学校(泰宁一中、县进修学校、金湖旅专和初中校归类为中学组,若连续三年出现学校教育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位居全县同类学校末位且每年考评得分与上学年度相比退步的,担任非质量监测科目教师的年度考评结果居学校末位且拒不接受县教育局、学校工作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