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编号:2019111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18〕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人〔2015〕66号)要求,我厅已完成对相关申报机构的核验工作,现将2023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已公布信息登记名单的培训机构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应培训专业(作业种类、工种)的培训工作,要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信息化要求做好培训测试(考核)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觉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动态监管和指导,之前已列入公布名单的培训机构但已有两年未开展相关培训教学活动或教学(实训)质量等存在突出问题的,此次暂不列入公布名单,此前公布的培训机构名单自动作废,请联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附件:⒈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⒉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⒊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6月14日文件下载:附件1-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doc附件2-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doc附件3-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