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单位申请,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苏水运管〔2022〕8号)和《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评价办法的补充通知》(苏水办运管〔2023〕5号),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第二批省精细化管理工程进行评价验收,根据评价结果,拟认定江宁河闸等36座工程为省精细化管理一级工程,望虞河堤防锡山段等36座工程为省精细化管理二级工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受理部门:江苏省水利厅运管处联系人:赵勇联系电话:025-86338084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邮编:210029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拟认定省精细化管理工程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