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的通知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2-03-14分享: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市监〔2021〕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2月25日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承担的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第一批)进行了验收,现将第一批验收情况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如下:一、验收情况本次进行验收的项目共计24项,其中22项验收通过(详见附件1),2项验收未通过(详见附件2),二、有关要求(一)验收通过,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902室),上述专家验收意见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合同中的联系邮箱,(二)验收未通过,并在项目整改结束后向我局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如再次验收仍不通过的,合同终止,并按照合同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处理,附件:1.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第一批)验收通过名单2.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第一批)验收未通过名单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1日(联系人:梁耀伟联系电话:88239823)附件1: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第一批)验收通过名单.xlsx附件2: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第一批)验收未通过名单.xlsx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