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分配发放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洞头区2020年度第一批475艘符合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的对象和补贴金额(合计22186466元)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14日起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577-59386710附:洞头区2020年度第一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公示表.xls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