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轻合金企业享受<促进轻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要求及兑现方案》印发给你们,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31日关于轻合金企业享受<促进轻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要求及兑现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县轻合金产业发展,我县制定了《促进轻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将政办〔2022〕4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轻合金企业需符合以下要求及兑现流程,需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在轻合金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应与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则无法享受《将乐县促进轻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将政办〔2022〕4号)、《将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委办发明电〔2022〕11号)及将乐县出台的其他政策,①未履行合同约定,开发区或积投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企业与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在企业未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区有权选择终止协议,且有权要求企业于发生上述禁止事项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取得的《将乐县促进轻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将政办〔2022〕4号)、《将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委办发明电〔2022〕11号)等产业扶持奖励资金,二、扶持奖励金兑现流程企业向工信局或开发区管委会(以申报扶持奖励项目确定)提交各项申报材料→工信局或开发区管委会受理审核→工信局或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会审→公示五个工作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财政局拨付扶持奖励资金给工信局或开发区管委会→工信局或开发区管委会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