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个人生活费补贴,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按参加培训天数给予50元/人·天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享受次数以培训时间计,补贴的申领与发放: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由个人在申请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时一同申请,参加项目制培训的,由培训机构在申请培训补贴时统一代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支付到学员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政策咨询电话:龙圩区就业服务中心0774-2729029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