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24日天津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3.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二)明确和规范入市规则4.开展入市土地摸底调查,(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5.完善入市土地经营性用途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6.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方式,(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8.规范入市合同管理,(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三)建立开发利用监管机制9.建立入市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11.探索入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四)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13.制定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14.完善农民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五)制定入市与成片开发土地征收之间的协同机制15.探索入市保障项目用地制度,(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16.探索入市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六)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18.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三、工作步骤(一)准备部署阶段(2023年5月底前)1.市规划资源局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天津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