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方式申报企业首先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系统”(http://ccipp-yqjd.mct.gov.cn/webbase,登录后填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申请书》(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材料,(三)初审推荐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企业的申报和初审工作,二、现有示范基地复核(一)复核对象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线打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申请书》并签字盖章后,省直企业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复核申请材料,(三)组织评估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当地企业近年发展情况,按照与新一批示范基地申报企业初审推荐工作相同的标准要求,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可按照建议不再保留命名的示范基地数量,三、材料报送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直企业于2023年6月30日前(以送达时间为准),(二)《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三)《现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四)各推荐企业和建议保留命名的现有示范基地填报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申请书》,按照相同标准对申报企业和复核对象开展初审和评估工作,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陈琳联系电话:0971-8230238材料寄送地址:西宁市解放路12号省文化和旅游厅附件:1.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2.现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3.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4.现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情况汇总表5.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申请书(需在线填报后打印)附件请在qhwlcyfz@163.com邮箱(密码:wlt8230238)文件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