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浙财农〔2023〕30号)文件精神,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进行分解下达,本次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2万元,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附后),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5月31日至6月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联系人:县财政局吴根东6019126县水利局吴凌辉6125442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分配表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分配资金(万元)1开展高风险区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庆元县竹口溪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国家级试点建设82合计82庆元县水利局庆元县财政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