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示范工程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水〔2021〕594号)和《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延长船舶LNG动力改造完成期限的通知》要求,拟拨付我区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省级补贴资金(第五批)共计170万元(明细表详见附件),按照《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示范工程船舶LNG动力改造配套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需在区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附件:佛山市三水区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省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第五批).xls(联系人:胡晟斌,电话:0757-8774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