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3〕15号),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官网公示等程序,确定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度第一批)和通过复核的2019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等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546家企业获得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二、通过复核的沈阳橡胶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授予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原称号自动失效,其他未参与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原2019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等称号自动失效,四、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此次公布企业的有效期为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动态管理、监督检查、培育扶持等工作,附件:1.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2023年度第一批)2.通过复核的2019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等企业名单3.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简单更名名单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