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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

松溪县人民政府 | 2023-05-31
各股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闽文旅规文〔2022〕7号)、《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平市体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办事指南(参考)的通知>的通知》(南体竞〔2023〕7号)精神,我县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需重新登记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组长:杨立平县文体旅游局局长副组长:叶林凡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蔡洪军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组员:范泽强县文体旅游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严丹敏县文体旅游局文化艺术股负责人黄琼县文体旅游局体育运动股工作人员二、审核登记对象松溪县行政区域内,由企业、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戏曲曲艺)以及其他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办的艺术、体育培训机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出台前已设立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办的艺术培训机构,三、工作要求(一)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到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审批窗口办理审批登记相关手续,(二)各机构在重新取得准入许可前,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三)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可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政务服务网—马上就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255424562FF09CC7F564F8B4B0CF7399&infoType=1)查看下载,业务经办人:范泽强联系电话:15305996125松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5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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