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四批人才培养基地申报的通知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6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吉林省第四批人才培养基地申报,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推荐创业型基地名额各1个、创新型基地名额不限,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乡村型基地名额各1个,二、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申报材料的相关表格请到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公告”栏目中下载,三、申报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在本单位公示且无异议后,方可报送申请材料,四、各地、各部门(单位)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联系单位: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8—6971049,附件:《吉林省第四批人才培养基地申报指南》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