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松原市创业培训机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37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74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程序,经市人社局审核小组实地考察,现认定扶余市盛恒职业培训学校、乾安县千浩源职业培训学校、乾安县科技信息职业培训学校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请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监督和管理工作,按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培训资金拔付流程和审核程序,坚决杜绝套取创业培训资金行为,采取日常考评、集中年审等形式,不断强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动态管理水平,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