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18〕111号)(以下简称《外资措施》)、《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厦商务〔2018〕336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组织开展海沧区2023年促进外资增长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在海沧区登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二)在海沧区登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人才,通过所在企业按程序申报,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三、申报流程申请企业按照《申报指南》准备材料,向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区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申请企业员工落户事项,统一由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报市商务局,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五、申报受理地点受理单位: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报送海沧招商服务公司)咨询电话:05292-6887783受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8号海投大厦1001附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含《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厦府〔2018〕111号)2.《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厦商务〔2018〕336号)3.外资奖励申请表4.外资企业员工落户申报指南及申请表5.外资企业员工购买商品住房办事指南6.《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厦发改产业〔2021〕409号)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