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3年5月份我局对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序号项目名称水土保持方案类型行政审批决定行政许可时间文书文号方案防治责任范围(公顷)建设单位名称1万安县委党校办学水平提升项目报告表准予许可2023年5月8日万水利水保承字〔2023〕04号2中共万安县委党校2江西华兴四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600米水平线设备项目报告表准予许可2023年5月23日万水利水保承字〔2023〕05号4.88江西华兴四海设备有限公司3万安县海美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年产八佰吨鳗鱼养殖项目报告书准予许可2023年5月31日万水利字〔2023〕64号5.64万安县海美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万安县水利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