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工作通知如下,2023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分两批受理申报材料,二、入库条件根据《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锡科高〔2020〕118号)有关规定,(一)无锡市雏鹰企业培育入库,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含)-2000万元,(2)上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2)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200万元(含)以上,还需具备条件: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市场估值3亿元以上,选择“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表”填报数据及上传附件材料,待江阴市科技局、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无锡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周京利杨忠民电话:86861555附件:1、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2、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3、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推荐表江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