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服务保障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7号)文件有关规定,为推动我区失业失地人员创业,经盘龙区妇联贷款领导小组召开审批会,对城区符合贷款条件的马莎等2人进行审批,经过对贷款户的家庭、经营场地、备用联系人等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同意贷款人到承办银行复核贷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2天(5月30日至5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昆明市妇联:63108151盘龙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63329029盘龙区妇联:63120780公示名单如下:马莎、王星圆盘龙区妇女联合会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