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留用地合作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2019〕9号)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hzxh.gov.cn/xxgk/index.html),政民互动——建言献策栏目提出意见,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48404655@qq.com,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东四楼留用地发展中心(邮编:3100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2023年5月30日附件:《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留用地合作开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2019〕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