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8日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条宗旨为促进福田区先进制造业发展,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楼宇经济和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落户且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规划导向的企业(机构),总部企业认定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据《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福田区总部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第七条产业人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对入驻的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租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般不超过600万元支持,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第十七条限制和除外情形(一)“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支持”、“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工业投资技改支持”、“产业活动支持”、“老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