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附件:和田地区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公示和田地区20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附件:和田地区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公示和田地区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生态环境监测站定期监测与评估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9项指标监测获得有效监测数据共为234个,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硝酸盐、铜、锌、铅、镉、铁、锰、汞、砷和硒等指标均达到国家Ⅲ类以上标准,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6项指标监测获得有效监测数据共为264个,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硝酸盐、铜、锌、铅、镉、铁、锰、汞、砷和硒等指标均达到国家Ⅲ类以上标准,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9项指标监测,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硝酸盐、铜、锌、铅、镉、铁、锰、汞、砷和硒等指标均达到国家Ⅲ类以上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5月22日【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