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评审办)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奖项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同时设立“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质量奖”主要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及在质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创新奖”主要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申报范围注册登记的住所地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含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以及在质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④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2)申报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在本县企业(含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或有关单位负责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申报质量奖需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③《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2)申报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申报条件及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②《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以下简称申报表),组织申报材料报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封面.doc附件2: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组织、企业).doc附件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doc附件4: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pdf.pdf附件5: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