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对我区8家单位申报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进行审核,通过资料审核及现场考察,符合申领条件,以上单位申领的创业补贴共计10.2万元(见附件1),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6037369附件1:周村区2023年5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公示表.xlsx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