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按照建筑企业综合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二、支持上城辖区内建筑业企业产值回流,三、支持上城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规模级增长,五、鼓励区属建筑业企业在施工总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扩大经营业务,其项目负责人可在相应需求资质工程之间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六、支持在上城辖区内建筑业示范企业发挥龙头作用,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七、支持在上城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对晋升获得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奖励200万元,对晋升获得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奖励50万元,八、支持在上城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建设项目品质提升,上城辖区内总承包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鲁班奖、国优工程、省“钱江杯”、市“西湖杯”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九、鼓励上城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招引国际人才,为企业跨区、市、省承揽业务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