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汽车是指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不仅侵占公共资源,省、市关于废弃汽车治理工作要求,我区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治理行动,一、治理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二、治理对象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三、治理范围重点针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广大车主要充分认识到废弃汽车的安全隐患,请废弃汽车车主们及时自行清理废弃汽车,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相关部门将根据排查的废弃汽车停放地点、车辆状态等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理解、支持和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