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河南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6〕15号)进行了修订,2023年5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处)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现职从事通信工程研究、设计规划、系统集成与研发、通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维护、技术管理、技术支撑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通信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程建设和经营项目策划等过程中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科学运用通信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通信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三)具有熟练掌握通信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1.主持或主要承担过通信系统相关专业领域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2.主持或参与主持完成过本专业领域的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工作,5.主持或参与主持过本专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安装调试、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省公司)、或省通信企业学会(省工程协会、省咨询设计协会等可比照厅级单位)通信专业领域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工程质量奖、咨询设计奖等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限前10名)或二等奖3项(限前7名),在通信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中,第七条破格条件破格评审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原《河南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6〕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