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开展2022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应当参与企业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以及信用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账号注册参评企业应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注册账号,二、企业参评申报参评企业必须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信用评价模块提交参评申请,并选择参与“施工总承包系列”或者“专业承包系列”综合评价,“施工总承包系列”综合评价结果可在“专业承包系列”中应用,“专业承包系列”综合评价结果不可在“施工总承包系列”中应用,三、各项工作完成时限(一)参评企业必须于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的账号注册,(三)参评企业必须于2022年3月10日前在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提交参评申请,并选择参与“施工总承包系列”或者“专业承包系列”综合评价,将应当由企业采集的相关信用信息录入信用评价系统,并在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所有企业资质信息变更、信用监管行为信息的采集录入,(五)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造价站、市建筑废土管理站、市招投标中心、市消防审验中心、局相关业务处室等评价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录入信用评价系统,并在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市、区级信用监管行为采集录入,附件:1.2022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设置方案2.信用评价基本流程3.授权委托书4.诚信承诺书5.各部门办公电话6.信用评价操作手册7.纳税金额填报须知厦门市建设局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