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2.《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二、受理条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三、申请材料1.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2.劳动合同复印件,四、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六、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决定,七、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各市、州、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