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将《温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市水利局2023年5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温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全面贯彻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劳资专管员的监督管理,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六条劳资专管员应全面掌握在建工程项目基础台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分账管理、银行代发、用工实名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相关制度的专业技能,(二)负责提醒并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按月审核分包单位工程进度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第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为劳资专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劳资专管员对所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工管理和对分包单位的用工监督,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动态监管劳资专管员履职尽责情况,对负责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劳资专管员扣1分:(一)未按规定收集、整理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拨付凭证、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监理例会纪要、单位资质等资料及六项制度管理台账的,(八)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对负责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劳资专管员扣3分:(一)劳资专管员所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负责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劳资专管员扣6分:(一)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人力社保部门列入“黑名单”的,第十四条劳资专管员所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