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现将《泰州市区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5月26日泰州市区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作用,鼓励全社会举报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行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以各种形式向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提供泰州市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线索,第三条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负责举报奖励相关事项的实施,第四条下列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就本市区文化市场领域的违法行为提供线索,第六条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后,第七条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发生地、基本违法事实及能够明确说明违法情况的影像、书面材料等重要证据或线索,(二)举报的内容事先未被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立案调查,第八条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举报人应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依法作出罚款以上处罚的案件,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书面通知举报人履行奖励申请相关手续,第十三条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泰州市区文化市场举报奖励金申请表.doc领取举报奖励金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