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公共服务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44号),现下达你市(县)2023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万元(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2号)、《河北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1〕11号)规定的支持范围和使用方向,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各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年补助资金额度,认真填报本市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备案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各市也要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附件:1.2023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2.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