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各地可按该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福建天润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创业带动就业条件3人次,拟补贴金额3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10日开始,公示期5个工作日,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民生保障局反映,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创业带动就业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二)公示电话:27398854(区民生保障局办公室)27390571(区民生保障局劳动保障科)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