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37343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3-1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促返岗保用工助力“开门红”的政策意见》(莲控指发[2022]3号)第三条自行返岗奖:“对自行返岗的员工给予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2月8日前省外员工600元/人,省内市外员工200元/人,2月15日前省外员工300元/人,省内市外员工100元/人,(制造业企业只限规上企业)”,对以下符合补贴政策的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出发地(省/市/县)返莲方式返莲时间补贴金额1杜*松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杭州高铁2022.2.63002刘*勇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杭州高铁2022.2.33003孙*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潜江市武汉高铁2022.2.66004郭*怀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金华自驾车2022.2.63005黄*妮丽水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宁波自驾车2022.2.6300说明:公示期为7日,若有异议,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商贸发展科,联系人:杨振龙,联系电话:0578-2601763,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