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型工业软件智能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高端工业软件,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3.申报企业研制开发的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获得过我省首版次支持或认定的产品不属于认定范围,(二)一般条件1.申报主体符合以下资质之一:通过CSMM/CMM/CMMI3以上(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CCRC(信息安全服务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等资质之一或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的软件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企业荣誉之一,4.申报产品累计销售额或服务额(集成电路设计收入额)达到100万以上,(三)其他情况申报产品符合基础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三)申报单位证明材料,(四)申报软件证明材料,包括:研发资金投入证明材料、销售额或服务额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发票)、第三方测试报告、软件产品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查新报告和其他能够证明产品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材料、发明专利、获设区市以上奖项证明材料、被设区市以上被列为重点项目或优选项目证明材料等,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的申报软件产品,需提供产品通过兼容性测试的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软件材料连同正式行文、汇总表上报省工信厅,(二)省工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0531-51782663电子邮箱:ruanjian@shandong.cn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附件:1.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书2.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汇总表附件.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