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的通知》(沪文旅发〔2023〕53号)(详见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的有关规定,虹口区现开展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工作,1、项目范围和数量推荐项目范围为已列入虹口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区级代表性项目,3、保护单位要求根据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相关要求,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项目时,需同时填报该项目建议保护单位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中“项目保护单位”和“项目保护计划”相关内容),保护单位需在项目申报书“保护单位承诺”栏盖章,相关传承人(群体)需在“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栏签名,4、申报材料1.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2023年版(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2.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片(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片),“项目申报书”和“辅助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一式一份,“项目申报片”需提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