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返乡入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家庭农场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4-64)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6月2日17:00前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交属地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汇总后于2023年6月6日17:00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3689099943,电子邮箱:1055485877@qq.com,附件: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返乡入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家庭农场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