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完整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市环督字〔2021〕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万安县承担的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6)相应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一、问题描述大部分垃圾填埋场存在设施老旧、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填埋场采取将渗滤液送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回灌至填埋库区等临时办法处理,填埋场的清污分流、灭蝇压实等日常工作也存在问题,二、整改目标垃圾填埋场运行规范,三、整改措施1、完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各项运行措施,2、完善现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防渗、防扬散措施,四、整改成效1、已完成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同时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我县城乡生活垃圾从2020年4月起运送至光大环保焚烧发电,2021年4月起,原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再进行垃圾填埋作业,2021年10月完成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对填埋区内陈腐垃圾实行了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处理,公示期自2023年5月25日至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