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鲁财综〔2019〕18号)规定,经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批准,下列用海项目依法免缴海域使用金:(一)即墨区温泉街道皋虞河、社生河挡潮闸拆除重建工程-皋虞河施工围海项目,海域使用权人: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用海面积:2.6831公顷,用海方式:围海,用海性质: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二)青岛市海洋管理保障中心海洋灾害处置保障码头项目,海域使用权人:青岛市海洋管理保障中心,用海面积:1.0631公顷,用海性质: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和个人对所公示项目进行监督,联系单位: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海域海岛管理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401房间),邮箱:qdhyjhyc@qd.shandong.cn青岛市海洋发展局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