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此次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结合2022年实际种粮面积与2023年早稻种植情况予以预拨,再据实结算,现预拨付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1.52万元,现将龙港市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大户预发补贴资金情况给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港市农业农村局(0577-59868080)反映,龙港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拨付表.pdf龙港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