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财农〔2023〕9号各区(功能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9号)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提供的2022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情况,现将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市本级68.37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拨入各区(功能区)财政局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或指定账户,请你们收到资金后,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5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严格规范资金发放流程,不得出现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附件: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wps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