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宿财税法〔2023〕8号各县、区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市局第三税务分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规定,宿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对市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2023年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宿迁市2023年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宿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3年5月24日宿迁市2023年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