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企业近二年内未受到市级(含市级)以上部门关于违反市场监管、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或受到市级(不含市级)以下部门关于市场监管、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已履行完毕,2.申报企业产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效期内)之一:(1)获得工信部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推广、省和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市优秀软件产品等称号之一的产品,3.申报产品应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书,三、申报材料1.经福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推荐盖章的《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申报表》(附件2),12.未受市级(不含市级)以下市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承诺书,2.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应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关于申报企业近二年内未受到市级(含市级)以上部门关于违反市场监管、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或受到市级(不含市级)以下部门关于市场监管、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已履行完毕且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的意见,且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市工信局每年对有效期内《目录》企业的规模进行复核,经复核达不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软件企业条件的企业或近二年内受到市级(含市级)以上部门关于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或受到市级(不含市级)以下部门关于市场监管、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未整改履行完毕的企业从《目录》中清退,联系电话:83258380附件:1.2023年第一批《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汇总表2.2023年第一批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申报表3.信用承诺书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