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23日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12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2〕61号)精神,第二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是指在我市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奋勇分局,下同)一并申请办理转型升级为企业设立登记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四)转型企业必须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后再申请扶持资金,第八条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本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湛江市“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表》,第九条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一)符合扶持条件的转型企业可于办理“个转企”登记的下一年度5月份填报《湛江市“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表》,(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6月10日前对转型企业在当年5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湛江市“个转企”扶持情况汇总表》、《湛江市“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报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申报材料,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将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及其转型升级日期通过网络或其他有效的途径进行公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核情况及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征求湛江市财政局意见,(五)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核结果及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呈报市政府,由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