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根据《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闽菜推荐示范餐厅”、“福州鱼丸(闽味小吃)体验示范店”、“闽菜佛跳墙体验示范店”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服务〔2023〕20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街道)积极推荐辖区内符合的经营单位申报以上项目,并做好材料初审把关工作,于2023年6月15日前以正式行文方式报送县商务局、县财政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件:《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闽菜推荐示范餐厅”、“福州鱼丸(闽味小吃)体验示范店”、“闽菜佛跳墙体验示范店”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服务〔2023〕20号)闽侯县商务局闽侯县财政局2023年5月19日(联系人:许思遥联系电话:2206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