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驻区技术转移机构:即日起,长春新区组织开展第九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凡符合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条件的单位,需将《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纸质材料:申报机构需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附件的顺序,以长春新区为主体进行申报),电子材料:申报机构需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刻制光盘报送,二、时间要求各开发区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17:00,并与6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新区,严格按照新区受理时间执行,因逾期或机构关系不在新区等原因造成报送失败的责任由机构自行承担,三、联系方式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受理:新区科技局:吴思,81335700高新区科技部门:马跃,87019082北湖区科技部门:郑率,82158672附件-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1).doc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5月27日。